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从未停步。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其中,“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的规定,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供了助力。
“相关具体措施都是海关总署和口岸相关部门在系统总结近年来业务改革创新和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所推出的。”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党英杰此前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这些措施实施后必将进一步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和外贸稳增长,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口岸营商环境关系外贸发展大局
据海关统计,6月份全国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为39.66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为2.28小时,分别比2017年压缩59%和81%。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口岸部门近年来推广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积极开展关税保证保险改革、不断优化大宗商品通关流程以及加强与境外海关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等工作密不可分。此外,包括开展原产地证书、《海关专用缴款书》企业自助打印功能线上应用并全面推广等措施在内的口岸通关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提升,以及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和随附单据的精减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进贸易便利化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和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是《实施意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更是外贸企业的普遍诉求。
对此,党英杰表示,海关将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在尊重企业自主选择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继续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简化通关作业流程,降低企业通关费用和内销成本,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的畅通运转。“把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作为衡量改革措施实施成功与否的标准,持续提高进出口外贸企业的实际获得感和满意度。”
通过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效果明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相关部门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出台了一系列实打实的改革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中国已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个经济体之一。
特别是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轨道。当然,中国营商环境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对此,国务院办公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注重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围绕稳住和支持市场主体,新研究并提出一批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起草形成了《实施意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言人胡凯红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制定出台《实施意见》,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在落实好已部署的财政、社保、金融等规模性纾困政策的同时,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进一步破除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堵点”“痛点”,更多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创新推出更多实招硬招,按照精准有效、务实管用的思路,新提出一批小切口、受益面广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三是及时将疫情防控期间主动服务企业的好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兼顾当前和长远。既注重企业眼下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又着眼于打破制约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给市场主体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