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核心任务

    2019-11-19 16:56
    江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核心任务
    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批准设立涵盖南京、苏州、连云港三个片区的江苏自贸试验区。就江苏如何建设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了江苏省省长吴政隆,现摘登如下。
    一、坚持把制度创新作为自贸区建设的核心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我们将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下大力气抓好制度创新,充分彰显改革开放试验田标杆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坚持制度创新这一核心。我们将坚持把制度创新作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围绕《总体方案》确定的6个方面主要任务和措施,积极开展“首创性”探索,精心种好“苗圃”,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同时,我们将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做好风险压力测试,确保自贸试验区稳定安全高效运行。
      二是发挥好市场和政府“两只手”作用。我们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凡是江苏能够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给自贸试验区。在自贸试验区推进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等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确保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得住、管得好、管出公平公正。
      三是建立实施三个清单。首批落实清单。认真梳理第一批62项改革创新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深化、细化、具体化各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细化对接清单。对于涉及中央事权的创新举措,加强工作对接,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尽快落地见效。创新需求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加强制度创新前瞻性研究,做到“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研究一批”,不断增强制度创新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二、在推进江苏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重点在六个方面开展差别化探索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我们将重点在六个方面开展差别化探索。
      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围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优化行政管理职能与流程,在实现“3550”(3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登记、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改革目标的基础上,推进“2330”以及商事制度、综合行政执法、信用监管等改革。
      在投资领域改革方面,深入推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着力健全投资促进和保护机制,建立重大外资项目“直通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等制度,支持建设国家级境外投资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总部经济促进政策,打造总部经济群。
      在贸易转型升级方面,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创新贸易综合监管模式,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与自贸试验区外机场、港口、铁路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联动发展;支持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推动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打造以数字化贸易为标志的新型服务贸易中心。
      在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方面,支持依法依规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民营银行等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发展离岸保险业务;稳妥有序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探索债券、股权融资支持工具等试点。
      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建设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产业创新平台和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打造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健康服务发展先行区;促进开放创新合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建设高水平产业创新平台。
      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围绕推动“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加强“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建立多式联运中心,建设铁路对外开放口岸和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同时围绕推动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扬子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建设,完善长江“生态眼”多源感知系统,打造长三角高水平国际化协同创新共同体,共同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科创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