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捍卫外商合法权益力度升级

    2020-09-07 17:3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的决策部署,实施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商务部8月31日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办法》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既是今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工作部署、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的重要举措,又是中国长期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宣示,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更好保护投诉人权益
     “随着中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工作不断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对改善投资环境、更好保护其合法权益抱有更高期待。”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在商务部同日召开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就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作出工作部署。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与外商投资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度衔接,同时考虑到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已无法满足投诉工作实际需求,2019年11月商务部启动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
    据了解,新的《办法》分为总则、投诉的提出与受理、投诉处理、投诉工作管理制度和附则五章,共33条。总则部分对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外商投诉受理范围、确立投诉工作分级负责的制度;投诉的提出和受理部分旨在为投诉人提供清晰的受理流程以及相关规则指引;投诉处理部分规定明确了投诉协调方式,加大了投诉协调的力度,推动投诉事项协调解决;投诉登记及报告制度部分主要就建立投诉工作档案管理、情况上报、定期督查、权益保护建议书等制度作了详细规定;附则部分则主要规定港澳台投资者适用问题、保护投诉人权益、条文解释、生效时间等,在制度上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
    条法司副司长蒋成华在专题发布会上说,外商投资法出台后,外界担心这部法律难以有效落地。此次商务部出台新的《办法》,就是要回应各方面的关切,完善操作层面的具体规则,保障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投资保护方面的有关制度能够落到实处。
     “相比2006年制定的《暂行办法》,修订后的《办法》投诉事项更加全面,投诉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投诉工作规则更加清晰,权益保护制度更加有力。”蒋成华说,这些规定全面强化了投诉处理过程中对投诉人权益的保护。
    更全面推动制度落实
    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持续蔓延,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回潮的国际环境下,公布新的《办法》意义重大。
    为确保《办法》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宗长青说,要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让外商投诉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家喻户晓。同时,健全全国投诉工作网络。全国外资投诉中心将制定和完善投诉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投诉受理流程,细化投诉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办法》生效后顺利实施。
    不仅如此,商务部还将加强投诉工作培训与交流,提升地方投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建立投诉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汇总全国投诉工作信息,及时总结推广处理投诉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做法,提升投诉工作水平。加大投诉工作指导督促力度,确保投诉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切实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设在投资促进事务局。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职能的加强,是我局配合商务部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实外商投资法‘投资保护’制度和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具体实践。”投资促进事务局副局长李勇说,投资促进事务局将积极发挥全国外资投诉中心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在华投诉、投诉预防、投诉工作管理和政策建议报送四项职能,依法依规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保护外商投诉中的各项合法权益,为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