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鼓励各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2020-11-09 16:22
    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案例(第一批)》。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表示,印发这些案例,主要是为各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提供借鉴,供各地在工作中参考,同时也希望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创造新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做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十九大“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自然资源部积极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市场化机制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2019年以来,自然资源部陆续出台了《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等政策文件。通过制定自然资源产权激励政策,为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投入生态保护修复增加动力、激发活力、释放潜力,努力探索绿水青山转为金山银山的途径。
      据介绍,在实践中,各地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科学性修复、开发式治理,摸索出一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新模式、新路径、新做法,涌现出一批具有推广和借鉴作用的典型案例。此次印发的案例收集了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土地综合整治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四种类型共10个案例,重点介绍主要做法、运作模式和实际效果。
      10个案例中,包括以生态修复改善生态环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共建、生态修复与城市建设发展结合、生态修复与脱贫攻坚融合、生态修复带动旅游业发展等生态保护修复的模式,发挥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周远波介绍道,这些案例的共同特点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践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立足当地实际,因势利导、因地施策,积极探索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新路子,形成了一个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王磊表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是该部和国家林草局2020年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从长远来看,应切实加强法制建设,明确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法定的生态补偿机制等,提升市场化机制的法制保障,用刚性约束促进生态修复市场的培育。制定生态修复产品价格的定价机制、市场投融资机制等配套支持政策,逐步培育、发展和壮大生态修复市场。同时,结合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益分配比例和支出结构,在体现对资源补偿的同时,也应体现对生态的补偿,加大对生态修复支持力度。
      王磊透露,自然资源部正会同国家林草局,正在研究起草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在激活产权权益、完善财政政策、降税减费、优化“放管服”等方面研究具体支持政策,力求将具体措施政策与商业模式结合起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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