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撮合交易:破解民企融资难的新途径

    2020-05-20 17:55
    金融撮合交易:破解民企融资难的新途径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发展研究室主任 黄金木
    近年来,民营企业发展问题,尤其是小微民企融资难的问题引起国家,甚至最高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接连出台了多项财税、货币和金融监管政策。作为融资主渠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更是不遗余力地创新产品、优化服务,力推融资难问题的解决。但即便如此,民企融资难的问题依然严重。据笔者最近对江苏某市开展的一次民企融资问题专项调查,有65%的受访者表示融资需求没有得到有效满足,其中包括融资的额度、期限、利率没有达到预期,融资的连续性没有得到满足等。
    民企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分析民企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满意度不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资金供求平衡的角度看,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庞大,2017年底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更多达6500万户,对资金的需求十分惊人,而社会资金的总量有限,难以很好地满足企业的需求;从银行的层面分析,由于经营的稳健需要,银行放贷门槛较高、业绩考核短期化、风险责任追究过严等,限制了民企的融资获得;从企业层面来看,民企自身存在财务不透明、经营风险大、信用违约高,以及有效抵押不足等问题,不利于其对外融资;在政策层面上,政府对小微和民营企业的公共服务仍然不足,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适合中小微企业发展需要的融资担保政策体系、信用管理服务体系和约束机制。此外,我国现阶段融资结构不平衡、过度依赖银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等也是民企融资难的一个原因。
    以上仅是从常见的角度进行分析,民企融资难还有另外一个重要而又深刻的原因是各金融机构和其他资金方各自为政,缺乏横向的联合,使得相互间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彼此间也没有形成合力,影响了民企融资的成效。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国融资规模连年增长且规模庞大但仍有大量的企业融资“喊渴”,也可以解释虽然企业有上市、私募、风投、网贷、众筹、发债、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多种融资渠道但众多企业还是资金难求,还可以解释为什么各银行机构不断开展金融创新,推出保理业务、供应链融资,以及各种权利质押贷款,甚至信用贷款等多种产品,但还是有很多企业“告贷无门”。据统计,2017年全国社会融资规模已达174.6万亿元,其中银行贷款规模就达到125.6万亿元。2018年社会融资规模又新增19.26万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增量16.17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此外,还有各类投资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基金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也在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民企的融资活动,金融市场已经很大,产品似乎已经足够丰富,且融资渠道已经不少。但这么多的融资主体缺少一根红线将它们串联起来,这么大的金融市场缺乏横向的联合,这么丰富的金融产品也没能很好地组合起来,不能形成优势互补。很多机构在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都是单打独斗,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能力不足,带来了很大的风险隐患,使它们对企业融资更为谨慎,加剧了企业融资难的严重性。因此,联结各市场主体需求,畅通相互间信息交流,匹配相应的投融资方,这是破解民企融资难的一个新途径。而这,正是金融撮合的主要特征和优势所在。
    金融撮合在破解民企融资难的作用 
    首先,金融撮合能联结各市场主体,积极发挥各自的作用。撮合实际上是一种经纪业务,它将多方的信息集中起来进行匹配,以达到多方对信息的需求。而金融撮合又是现代经济活动中最为活跃,也最为需要的一种撮合业务,它以融资为主要目的,通过串联其资金的需求方与供应方,为资金的需求者找到资金的供应者,帮助融资的实现;为资金的供应方找到合适的项目,实现资源的最大效用。
    其次,金融撮合有利于推动直接融资。因为金融撮合更多的是加强与信托、保险、投资、租赁、券商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广泛合作,以扩大合作资金的来源,帮助企业获得融资。目前,市场除了70%的资金来源于银行外,还有其他各类机构,比如,全国24家保险资管公司规模超过5000亿元;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总资产接近5万亿,57家地方AMC机构总资产4000亿元;22000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规模超过11万亿。其他的还有金租公司、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政府引导基金、大型金融控股平台、大型国有企业等机构以及个人高净值客户等。这些资金方的收益及风险偏好、投资审批标准均不尽相同,撮合方可以根据融资企业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撮合。
    再次,金融撮合能惠及更多的民营企业。金融撮合最终目的是为了企业的融资,但在撮合的实践中却不仅仅是专门撮合资金的需求方与供应方,它还服务其他的关联方,是一个围绕融资需求的多方互动。例如,当企业处于初创时,银行可能会因为其前景不明不敢放贷,而撮合方通过分析其产品市场好或者其商业模式先进,引进风投机构参与风险投资,解决其创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当企业在成长期需要资金时,撮合方可以引入投资机构,帮助其加快发展步伐。如果此时资金提供方不是很看好该企业或项目时,撮合方还可以引入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共同参与,达到增信促合的目的;当企业进入发展成熟期时,撮合方可以引入券商、投资银行等,帮助其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提升其发展质态;当企业步入衰退期甚至面对退市时,撮合方仍然可以引入资产管理公司帮助其盘活不良资产,或者引入供应链上游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的方法,使其得以摆脱困境。当企业面临环保等宏观调控时,撮合方可以引入金融租赁公司帮助其购买新设备,促进转型升级,重新开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理论上说,任何民营企业,不论是大中型或小微型的,不论是处于何种生命周期,金融撮合都可以帮助其实现融资和发展的目标。这是金融撮合最为独特的地方,也是它的价值所在,而它的这种价值在目前民企融资难的情况下有更大发挥的空间。
    此外,金融撮合的重要意义还表现在:能盘活企业的各种闲置甚至无效资产,重新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用;能化解企业的不良资产,减轻企业的包袱,轻松上阵;能减少企业间三角债现象的发生,避免因债务拖欠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能整合产业链、供应链上的资源,通过核心企业带动全链条企业的发展,最终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正常,银行健康稳定发展,金融市场繁荣兴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的保障。
    多方面促进银行大力发展金融撮合业务 
    虽然金融撮合业务门槛不高,很多机构都可以做,但银行机构更有条件、更有能力做好金融撮合业务,它能在金融撮合上发挥独特作用。首先,银行在长期经营中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客户信息非常广,了解客户的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并有丰富的风险防控经验。其次,银行与信托、保险、投资、租赁、券商等各类机构有着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可以在撮合中引入这些公司,帮助民企获得更好的融资服务。再次,银行专业能力强、信誉度高,不仅资金的需求方信任银行,投资方也信任银行,更容易促成业务的合作,实现融资的目的。
    此外,银行机构参与撮合能实现多方共赢。银行机构不仅可以撮合他人投资企业,而对自身能把握的客户亦可通过贷款的方式参与其中。尤其对资金需求量大的企业,可以通过多方参与的形式,实现效益共享、风险共担。对前景不是十分看好、风险比较大的项目,银行可以按照结构融资的思路设计出“优先+夹层+劣后”的融资模式,并在金融市场帮助客户寻找到合适的资金。目前,浦发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和常熟农商行等银行机构近几年已开始试水金融撮合业务,并取得良好成效,如浦发银行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10月末撮合余额达到2550亿元,累计为5000家融资客户、千余家资金方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但由于银行的撮合业务是一种表外的业务,与现有的业务模式有较大的不同,也与当前的监管引导不太吻合,因此不仅需要银行机构自身转变思维,而且也需要改变监管的思维,积极推动银行发展金融撮合业务。比如,银行要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出一批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通晓产业政策、熟知企业经营的优秀员工队伍,以更好地、更精准地撮合融资双方合作;要搭建一个对外能高效对接市场、对内协调畅通、内外紧密合作的组织架构,适应撮合业务发展的需要;要推进内部考核体系的改革,不以信贷为主要考核内容,逐步加大撮合业务考核的比重,引导和鼓励员工大力发展撮合业务。
    监管部门要提高对金融撮合业务的认识,同样要把它视为银行机构的主业和本源,鼓励和支持银行机构开展产品、服务和模式的创新,积极发展金融撮合业务。地方政府要改变银行机构就是靠发放贷款支持经济发展的旧观念,支持银行机构大力发展金融撮合业务。对撮合业务发展好的银行机构,要在财政存款、项目引荐、荣誉授予等方面给予其一定政策支持。
    金融撮合最大特色就是直接融资,而直接融资已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都提出了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若国家和社会真正重视并大力发展金融撮合业务,民营企业的融资或许不会再那么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