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制度型开放 做好引资大文章

    2021-04-07 16:08
    中国商务新闻网 “十四五”期间,在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外资领域,中国将在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道路上继续迈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都提出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日前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商务部将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清理负面清单之外限制措施,严格实行“非禁即入”。
    降门槛优环境 引资成效可观
    2020年7月23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正式施行。
    这是中国自2017年以来连续第4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历经4次修订的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累计减少近2/3,在金融、汽车等领域推出一系列重大开放举措,制造业目前已基本放开。
    伴随着中国扩大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得益于中国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在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的国际排名从2018年的第78位跃升至2020年的第31位,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快的前10个经济体之列。
    外资纷至沓来已然成为中国一大盛景。2020年,中国非金融领域实际使用外资增长4.5%,成为全球最大的外资流入国;今年前两个月,中国吸引外资实现开门红,同比增长31.5%。
    更令人期待的是,中国稳外资领域还将迎来多重利好政策。商务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深入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推动引资与引技引智引才相结合,编制《“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
    高峰表示,商务部将继续推动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减少准入限制;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入开展配套规章“立改废”,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继续加强对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的服务保障,推动外资项目加快落地和建设;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加大外商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持续更新《中国外商投资指引》,不断提升投资环境透明度和便利度。
    制度型开放带来更强“引力”
     “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由之路。”上海市委党校开放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邹磊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如期完成、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被提上议程,中国尤其需要加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将进一步增强中国对各国优质企业、资本和人才的吸引力,使中国成为“后疫情时代”最具竞争力的投资目的地。
     “因此,中国要通过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降低准入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投资经营准入机会;同时,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确保其依法获取同等市场机会,参与同等条件竞争,防止‘一家独大’和不当竞争,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邹磊说。
    对此,“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已有谋划,其中释放出的积极信号令外资企业备受鼓舞。
    作为第一批进入中国市场的跨国医疗健康企业,西安杨森在华耕耘30余年,受益于中国营商环境的多项政策和创举。西安杨森总裁安思嘉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深化外资管理体制改革,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面向全球企业的大门越开越大。“公平、高效、开放”是中国践行的企业营商准则,对于创新性企业来说,中国的经济生态系统已得到极大改善。
    安思嘉对中国市场充满信心:“根据‘十四五’规划,中国从明年起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一个新发展阶段,这让所有人都充满期待。西安杨森也将继续与中国政府和多方伙伴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继续为中国卫生健康体系以及中国人民的健康福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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