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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发展模式探索与思考

    时间:2023-12-29

    重庆市永川区政协秘书长 张朝国

    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以北京中关村示范区、深圳高新区为代表的多家国家高新区,先后展开了“一区多园”发展模式的探索,且呈现出逐年扩大的态势。由于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的不同,国家高新区在发展速度和管理体制上又表现出多样化与差异性的特征。因此,在“一区多园”模式蓬勃发展背景下,如何发挥其优势推动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值得探究。

    一、“一区多园”模式的现实意义

    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与沉淀,国家高新区已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创新型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平台和载体。2020年,中央编委出台《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结合实际稳妥有序推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这一模式更加有利于拓展和优化国家高新区发展空间,从而实现主园与分园之间、分园与分园之间的空间联动、功能耦合和产业协同,发挥国家高新区品牌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做大产业规模,提升竞争实力,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更具显示度。

    二、“一区多园”模式的利弊分析

    “一区多园”模式既能突破空间限制、打破固定边界、解决土地资源不足的瓶颈,又能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避免各园区之间同质化无序竞争,推动国家高新区健康有序、统筹协调发展。同时,还能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有效结合,形成互补优势,构建新的发展格局。然而,这种模式也将带来不同主体之间形成利益冲突、管理体制不顺畅、运行成本过高等问题,需要清醒认识、认真研究。

    三、有关“一区多园”发展模式的几点思考

    一是做好管理体制创新的顶层设计。在坚持党对国家高新区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国家高新区应整体谋划、明确定位、彰显特色,管委会和各分园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实现规划、政策、招商、考核、统计5个方面的有机统一。

    二是统筹协调行政管辖权与经济发展权。省级政府要加强宏观管理,多在发展规划、资源集聚、发展方向等方面“领航掌舵”;市级政府作为具体政策制定者,应重点在土地规划、金融服务和产业谋划等方面“铺路架桥”;区(县)级政府作为操盘手,应努力为管辖园区做好教育、医疗、社保、税收等方面的社会公共服务。

    三是构建科学的政府管理机制。按照“政企分开、管运分离”的原则,构建机构精干化、扁平化的管理体系。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构建精简高效的服务体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紧密互动与严格监管机制下,形成合理有效的治理结构。

    四是设定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明确主园区与分园区的权责范围和从属关系,建立合理公正的税收、财政分配机制。明晰园区落地项目利益分配机制,对引进项目进行统筹调整和利益分配;强化管委会对分园区的指导考核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确保“一区多园”模式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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